与民同心,为您守护|防范金融诈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工作部署,有效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传发<西藏公安机关2022年度“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公传发〔2022〕83号)和西藏银保监局《西藏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的通知》(藏银保监便函〔2022〕157号)等文件要求,西藏金租定于近期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防范金融诈骗

一、什么是金融诈骗

金融诈骗是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金融诈骗活动严重扰乱国家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今天为大家讲解金融诈骗常见类型,带您“火眼金睛”识别金融诈骗。

二、常见金融诈骗类型

1、“P2P网贷平台”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假借P2P网贷平台,吸取资金后进入平台账户形成资金池,用于对外放贷、投资等,实为假借P2P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人的钱就无法兑付。事实上,真正的P2P平台仅是资金中介,投资者的钱直接匹配给用款人,平台没有资金池。

2、“私募基金”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参照私募基金有关合同设计私募基金产品,不限投资金额,针对不特定社会公众对外公开宣传销售,吸取资金后用于公司经营或者对外投资等,资金安全难以保障。事实上,私募基金仅针对合格投资人,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且不得对外公开宣传。

3、“网上移动商城”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假借“网上移动商城”,宣称免费购物,以高出市场价10倍价格销售货物给消费者,承诺一定期限内全额返还购物款,或者要求消费者在其帐户内存一定数量一定期限的钱款即免费赠送米、油等物品,事实上是假借销售货物非法集资,以后款还前款,一旦资金出现困难,就不再返还购物款。你看上的是免费的物品,他看上的是你的钱。

4、“理财产品”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往往宣称“无门槛或低门槛,低风险,高回报,期限灵活”等,销售所谓理财产品,承诺有房产或车辆作为抵押,向社会公众吸取资金,用于对外投资经营等,一旦投资失败,投资者的钱就无法收回。事实上,所谓房产、车辆抵押可能只是个骗局。

5、“营业执照”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通常对外宣称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让投资者放心投资。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实际从事吸储、放贷、理财产品和基金发售等金融业务必须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未经许可从事金融业务均属违法,投资者的权益无法保障。

6、“实地考察”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为了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常常假借“旅游考察”等等名义,组织投资者实地考察所谓的投资项目,发放宣传资料,夸大营利前景,制造假象诱骗投资者投资。事实上,所谓投资项目可能根本与其无关。

7、“口头承诺”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为了规避法律,故意在投资合同上不写明“保本保息”,但在对业务员进行培训时,会要求业务员夸大公司实力,口头承诺保本付息,诱使投资人投资。

8、“门面装潢”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常常租赁市中心或金融贸易区高档写字楼,所谓“营销经理”均西装革履,办公场所大气土豪。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用投资者的钱营造的假象,恰恰又成了诱骗投资者的陷阱。

9、“针对老年群体”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常常雇佣业务人员选择人员密集区域,接近老年群体,百般殷勤,花言巧语,或者邀请参加推介会,赠送礼品,一步一步诱使投资者上当受骗。

10、“亲朋好友”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招录大量业务人员,要求业务员每月都要完成一定的业绩,根据业务逐步提升为副经理、经理等,甚至要求业务员入职时必须带有一定的业务,有的业务员为了完成业绩向自己亲友销售产品,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三、如何防范金融诈骗

1、“三看”

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2、“三思”

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3、“四不”

暨一不盲从宣传广告,二不听信他人诱导,三不眼红高额回报,四不落入陷阱圈套。